享受对象:凡在全区范围内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已参加眉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除外), 大中专院校、高职中在校学生以及长期在我区投资经商、务工、居住的外来人员及未成年子女,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除驾驶机动车辆导致的意外伤害、有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属雇工或帮工所致的意外伤害、工伤、打架斗殴、酗酒、家庭暴力、 自伤自残、违反生产、生活用品使用规定、违法犯罪、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等造成的意外伤害均不属于医疗保险外伤性疾病的界定范围, 凡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外的外伤性疾病患者,其后续住院费用不予报销外,其余均可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