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享受对象:具有东坡区常住户口,持有本区第二代《残疾人证》,本人具有两轮或三轮燃油摩托车的贫困残疾人。
政策标准:每年每人365元。
办理流程:残疾人持《残疾人证》、摩托车行驶证到乡镇残联申报审核,经区残联审批后,区残联将资金划拨到各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