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补贴方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
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
审核程序:村委会初核—村内公示—乡镇审核并公示上报—区农业局核定—报区财政局审批—→区财政根据核定面积计算标准并通过“一卡通”直接打款到承包农户。
补贴方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
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
审核程序:村委会初核—村内公示—乡镇审核并公示上报—区农业局核定—报区财政局审批—→区财政根据核定面积计算标准并通过“一卡通”直接打款到承包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