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享受对象:退耕农户
政策标准:230元/亩(前八年),125元/亩(后八年)连续补助16年,我区第一轮八年均已到期。目前补助标准均为125元/亩。
办理流程:由区退耕办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区财政划拨资金到乡镇打卡兑现。